来源:禹州人民政府
各位小伙伴们大家好呀
咱们禹州的第13号征地公告来了
【资料图】
本次征地一共涉及六个社区集体
补偿安置款超3000万
小伙伴们快来看看
这次规划到你家了吗?
禹征补告[2023]13号
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村庄、集镇总体规划,拟征收钧台街道北街社区九组、十三组,花园社区十组;朱阁镇席庄社区二组、四组,大墙王社区七组集体土地。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禹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钧台街道办事处、朱阁镇人民政府共同拟订了《禹州市 2023 年度第九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及用途
1地,位于钧台街道北街社区、花园社区,朱阁镇席庄社区、大墙王社区辖区内,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钧台街道北街社区九组、十三组,花园社区十组,朱阁镇席庄社区二组、四组,大墙王社区七组。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地类、面积及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总面积 29.8202 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 29.8202 公顷 (耕地面积 20.6326 公顷)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政[2020] 16 号)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 依据许政[2016]63 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安置意见
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拟对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3171.3783 万元拨付至钧台街道办事处、朱阁镇人民政府财政账户,涉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居民议事规定召开居民大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由钧台街道办事处、朱阁镇人民政府监督涉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上述费用具体落实到位。
(二)社保安置:禹州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 2021 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 (豫人社办[2021] 49 号) 规定的 66万元/公顷标准,筹集社保费用共计 1968.1332 万元。由市财政部门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本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由相关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明确补贴对象后,及时办理补贴和支付手续。
(三)用工安置:由市人社部门协同钧台街道办事处、朱阁镇人民政府对涉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进行岗前技能培训,协调用地单位,在招工时优先录用,按照技能培训情况从事相关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合理就业,确保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其他事项
此方案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居委会公示栏内予以张贴公示,公示期为 30日,并在禹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中予以公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钧台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以钧台街道办事处现场清点登记为准。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同放弃听证,无异议的,将由市政府委托的钧台街道办事处与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星慧
联系电话:0374-8162136
规划社区位置
每天一个小梦想
希望下次征地能征收到我家
(☒梦想 ☑做梦)
不过在“梦想”实现之前
还是安心做个打工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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