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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6月30日讯 (记者 张敏敏)6月3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护航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山东高院审判监督三庭庭长马莉莉发布了《2021-2022年度山东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工作情况》白皮书。
马莉莉介绍,山东法院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企业发展并重原则,积极履行审判职能,努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业态已植根于社会生活各个角落,催生了新业态用工模式。网约车司机、物流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维权案件随之出现。新业态用工纠纷呈现出涉及多方诉讼主体、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事实认定和证据审查疑难、劳动关系确认存在重大争议、立法尚有空白等特点。山东法院坚持和谐发展理念、互利共赢原则,合理认定从业人员与平台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保护了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同时,山东法院不断健全案件审理机制,及时更新裁判理念,创新优化审判方式,公正高效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随着涉公司高管、高级技术人员、网络平台等新型劳动争议的增多,新型劳动关系界定及规范问题亟待解决,实行劳动争议类案专审,有利于强化团队合力,提升审判质效。济南法院在劳动用工密集、劳动争议集中的地区设立了两家“劳动法庭”。淄博张店区法院在马尚人民法庭设立了劳动法庭,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对简单化、类型化的劳动争议案件,山东法院采用要素式、表格式的审理方式,对简单一审案件推行要素式文书,促进了纠纷公正高效解决。枣庄法院制作了全市首份要素式和表格式相结合的一审文书格式,实现了劳动争议简案快审。烟台招远市法院创新劳动纠纷案件“要件审判九步法”,快速归纳争议焦点、认定事实,以流程化审判促效率、提质量。
山东法院立足“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加强同仲裁部门业务联系,统一裁审尺度,构建顺畅高效的裁审衔接机制。山东高院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会签了《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通知》,举办了“全省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研讨会”,促进了“裁审衔接”,统一了裁审标准,提高了劳动争议的处理效能和案件质量。
此外,山东法院注重加强与工会、人社、司法、仲裁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打造“多位一体”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促进纠纷诉前化解,取得了解决劳动争议的良好成效。
马莉莉说,下一步,山东法院将继续坚持保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与保护平台经济有序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更新裁判理念,畅通裁审衔接,根据用工事实把握本质特征,合理认定平台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法律关系。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研指导,着力解决新业态用工纠纷司法实践难点问题,统一全省裁判标准。继续完善多方协同治理机制,积极探索新业态社会保险制度,形成保障从业者权益的合力,促进新业态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