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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完善党领导市县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全面深化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45项具体举措。
意见提出,要完善党领导市县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压实市县党委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领导职责,推动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全面深化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着力服务市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维护基层安全稳定、着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聚力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提高市县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公正司法,深化普法和依法治理。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保障。加强设区的市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统筹调配执法人员和资源力量,加强市县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依法加强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优化人民法庭、检察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派出机构建设,加强市县普法工作专职队伍、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切实强化市县法治建设力量保障。加大信息技术在市县法治建设中的应用,整合执法司法数据资源,提升市县法治建设质效。统筹市县执法司法部门力量,建立健全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形成推进市县法治建设的工作合力。(戴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