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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协助福建省宁德市蕉城法院执行局执行了一起多年未结的执行案件,充分彰显执行效力和为民办实事的理念。
王某因债务纠纷向蕉城法院申请执行谢某享有株洲市芦淞区某女装批发市场59个商铺的经营使用权和所有权。蕉城法院执行员多次来女装市场办理查封及强制管理交接工作,但该市场及其物业管理公司采取搪塞、推诿的手段拒绝配合法院强制执行。
接到协助执行函后,执行干警多次走访市场经理,并开展耐心细致的法律宣讲。经过多番劝说下,终于打消该市场经理的顾虑,表示积极配合蕉城法院的强制执行。隔天,市场方负责人来到芦淞法院签收所有送达文书,并提供所有相关资料,有效地推进了案件进展,深得兄弟法院好评,连声道谢。
(刘永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