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兴国县兴江乡卫生院原院长谢某某收到处分决定。
之前,接到审计部门移交的兴江乡卫生院相关问题线索,兴国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随即开展初核。
在初核过程中,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和县卫健委调取兴江乡卫生院近两年的就诊记录,一连串的胸部CR检查记录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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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显示,在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期间,有两名患者连续开具胸部CR检查,一名22次,一名12次,共34次。
“这种放射性检查对人体有危害的,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在半年内做这么多次CR检查。”工作人员决定深入调查。
通过调查,工作人员发现开具34次胸部CR检查的两位患者都是该乡敬老院供养的特困老人,分别因腰椎间盘突出和牙龈炎入院治疗。34次检查有16次未发现仪器检查记录,检查费用也未退回。
工作人员找到为患者开单的医生陈某某。
“你能解释一下这两位患者为什么在5个月时间做了34次胸部CR检查吗?”工作人员问。
“嗯,这是病情需要。”陈某某说。
“腰椎间盘突出和牙龈炎需要做胸部CR检查吗?”工作人员追问,陈某某不说话。
“作为医生,你难道不知道这样频繁检查对患者身体有害吗?”
面对一系列证据,陈某某坦白了实情。原来,为增加收入,该卫生院形成了一个“潜规则”,通过虚报诊疗项目、虚构住院记录套取医保基金和救助补助资金。工作人员在调查中还发现该院存在违规收费、多收取患者检查费用的情况。以上违规行为涉及金额12.27万元。
事实查清后,县纪委监委给予该卫生院原院长谢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某某等人诫勉谈话处理,责成县卫健委对其余涉事医生予以扣除绩效及作出书面检查处理,对违规收取的费用予以收缴。
来源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