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0日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降比或缓缴公积金,到期后恢复缴存比例或进行补缴,在此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贷款;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不能正常还款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3期(含)以下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不向征信部门报送逾期记录。截至目前,已为63家困难企业办理了申请降比或缓交住房公积金手续。
规定漯河市缴存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时,其配偶也可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账户内余额不足的,可同时提取购房人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为进一步减轻公积金借款人的负担,还规定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公积金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偿还在漯河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在本市租赁住房(不含公租房)支付租金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提取的月租金最高限额由原来的已婚700元、未婚360元,统一提高至1000元,且一次性可以申请提取一年的租赁费用总额。夫妻双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一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至35万元。
对于漯河市“十四五”期间“百优计划”引进的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为80万元;“双千计划”引进的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为60万元。上述有关政策出台后,已为218名无房职工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233万元;新发放公积金贷款1380笔,贷款金额44133.8万元。
在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的同时,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还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大力推行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不见面”办理业务,服务效率明显提升。据统计,目前住房公积金网上可办率达100%,办结率超过90%。
来源:漯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