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洛阳市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树牢“项目为王”理念,推动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洛阳市成立联审联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推动联审联批相关工作。
根据要求,洛阳市联审联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洛阳市发改委。联审联批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制度,由洛阳市联审联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明确一名负责行政审批、业务熟悉的科级干部作为专班工作人员,根据不同时期项目联审联批工作需要,抽调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协调推进调度联审联批工作。对于需要办理的审批事项,由联审联批工作专班召开联席会议集中会商联审,实行限期交办、并联审批、容缺办理,从而缩短项目审批时长。
洛阳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项目审批提速增效”工作要求,在“承诺制+标准地”基础上,再优化、再精简、再压缩,我市出台10项措施,最大限度提高重点项目、“三个一批”项目审批效率,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投产达效。
实施承诺替审批。开发区备案类产业项目用地摘牌后,作出书面承诺,依法依规进行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评审等任务完成,实行承诺即开工、边建边办、免予处罚等步骤进行。
推行开工预审机制。对省重点项目、“三个一批”项目,在项目签订入园协议后,启动联审联批程序,辅导企业及时申报项目落地开工相关资料,在联审联批办预审后出具《开工预审意见》,项目准予开工建设,相关部门不得以未批先建为由进行处罚。
联合会商推进项目。项目实行“1+N”联合会商(一牵头部门,多个联审部门),由市联审联批办与相关审批职能部门进行阶段性联合会商,对签约项目指导做好各项手续报批前的准备工作;对建设项目,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取消施工图审查。项目施工图设计要在住建部门列入名录设计单位进行,实行自审备案制或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责任制,项目勘察设计单位签署《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承诺书》,住建部门实行免审,下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实行容缺办理。各审批部门对于法定审批要件中的程序性材料,原则上都应按“容缺办理”模式运行,实行容缺后补。待所有材料补齐、各种前置手续办理完毕后,依据申请将预审意见转换为正式审批手续。
实行“五证同发”。对“拿地即开工”项目,在企业签订土地合同、缴纳土地款后,整合规划和施工两个阶段的审批流程,同时核发《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现“五证同发”。
专班推进领办代办。投资5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由市级成立专班,10至50亿元产业项目由县区成立专班,主动对接企业,提供全程无偿帮代办服务,为项目提供“零距离”“全天候”全流程帮代办服务。形成“专班帮办+部门协办+市县区联办”服务机制,助力重点项目审批提速增效,保障项目前期工作畅通快行。
联审联批机制。按照“联合审批、限时办结”要求,建立重点项目联审联批机制,相关职能部门选派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围绕重点项目开工前期手续,集中研究、协调、办理,对重大项目落地出具“路条”,支持项目开工建设。充分发挥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周例会的作用,构建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统筹调度县区政府和审批部门,及时解决项目在审批过程当中遇到“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实现项目审批提速提效。
加强协同监管。营造“宽审批、严监管”的审批环境,优化质量安全管控方式。坚持放管结合,建立协同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到位,监管全覆盖。项目安全设施、消防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事后要严格进行评价和审查。
督查督办跟踪问效。对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造成超过办结时限的审批事项的单位责任人和负责人,市政府督查室予以通报批评,如影响重大项目推进的,报纪委监察部门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对工作认真踏实,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人员,提请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