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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打通42套房,还把挖掘机吊上二楼作业……”近日,广东肇庆四会市一业主的“大手笔”引发热议。四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月6日发布情况说明称,业主姚某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动用大型机械拆除间隔墙体,初步统计已违规施工约700平方米,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限期改正。
证件未到、施工先行,显然是违规的。据报道,违法施工的姚某购买了一栋公寓楼二层的42套房,想要打通后经营娱乐场所,其楼上则住着几百户其他业主。多位业主表示,在二层业主如此野蛮的装修之下,楼上多户业主家中都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
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那么,只要证明楼上裂缝和二层装修有关,姚某的民事责任显然跑不掉。
不过,细看报道,这件事显然不只是姚某或施工方的责任。一个细节是,对于起重机吊挖掘机到二楼施工一事,事发小区物业经理表示“没有见到”;但记者发现5月23、25和29日这三天的装修时间,物业部门还有巡查记录。这显然有矛盾之处,是真巡查还是走过场?这么大的机械,这么大的动静,物业巡查居然“看不见”“听不到”,未免太过奇怪。这不免令人怀疑,物业究竟是疏忽还是有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此必须调查追责。
近年来,类似的因为违规装修导致邻里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例时有发生。前不久,哈尔滨市松北区一居民楼有租户装修时擅自拆除承重墙,导致该栋楼每层都出现墙裂情况,整栋楼200多户居民被迫转移,估计损失超亿元,教训惨痛。
这类违法违规现象之所以滋生,一方面,是因为不少装修的业主没有认识到小区的群居性质,以及个人装修对其他业主可能产生的连带影响;另一方面,涉事的物业、装修公司没有按照法规履行职责和义务。换句话说,哪怕业主有着不合法、不合理的装修要求,到了物业和施工单位层面,也应该把好自己这道关,而不是一味配合和满足业主的所有要求。
回看这一事件,姚某的肆意妄为,当然应该首先被追责。但更应反思的是,如此大动干戈的装修施工,是怎么堂而皇之地在没有相关手续的前提下顺利上马的?这比“打通42套房”听上去更离谱。只有回答好这个问题,才能从根子上解决问题。(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