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鲁山县隶属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位于河南省中部偏西,伏牛山东麓,淮河流域颍河水系沙河上游,东邻宝丰县、叶县和平顶山市新城区,西接汝阳县、嵩县,南邻方城县、南召县,北靠汝州市、宝丰县和平顶山市石龙区,县境总面积2409.21平方千米。
2、鲁山县下辖20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32个社区居委会,527个村委会,3836个村民小组(2012年)。
3、常住人口780924人(2021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鲁山县地势西高东低,西、南、北三面环山,东与黄淮平原相连,地貌类型多变,有山地、丘陵、平原、河流、湖泊等。
5、鲁山县位于伏牛山东麓,淮河流域颍河水系沙河上游,属北亚热带与暖温带交叉过渡地带,典型的大陆性季风气候。
6、截至2020年,实现生产总值173.03亿元。
7、 鲁山县现有幼儿园228所,小学236所,学点198所,初中学校46所;普通高中5所。
8、其中公办高中4所,民办高中1所,鲁山县兴源高中;中职教育学校1所。
9、特殊教育学校1所。
10、全县各类医疗卫生医疗机构788个,其中县级医疗机构8个。
11、 夏代为尧之裔孙刘累邑。
12、周初属王畿。
13、春秋时属郑、楚。
14、1947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鲁山县后,属豫陕鄂边区行政公署第五专署。
15、1948年6月,豫陕鄂边区建置撤销,置鲁山市,直属豫西行政公署。
16、1949年2月,撤鲁山市和豫西区,属许昌地区行政公署。
17、1983年12月,始属平顶山市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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