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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结合沙漠、戈壁、荒漠地区新能源基地建设,尽快落地一批光热发电项目。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国光热发电每年新增开工规模达到300万千瓦左右。这意味着我国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拉开序幕。
与常见的光伏电站相比,光热发电并不为人们熟知。光伏发电是根据光生伏特效应原理,利用太阳能电池将太阳光能直接转化为电能,而光热发电则是将太阳能转化为热能,通过热功转换过程发电的系统。其与火力发电的原理基本相同,后端技术设备一模一样,不同的是前者利用太阳能搜集热量,后者是利用燃烧煤、天然气等获取热量。光热发电机组配置储热系统后,可实现24小时连续稳定发电。
这样一种高稳定性的可再生能源,对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具有重要意义。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受气象条件制约,具有间歇性、波动性和随机性等特点,对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供电可靠性造成了挑战。随着我国大规模新能源机组占比不断提升,煤电占比持续降低,西部地区风电和光伏依赖煤电打捆外送模式将不可持续。一些特高压外送通道,由于缺少调节电源,通道的输电功率与设计值相差甚远,发出的风电、光伏电力送不出去,弃风、弃光现象严重,造成了资源浪费。
光热发电兼具调峰电源和储能双重功能。光热发电机组配置储热功能后,热量产生时并不全都用掉它们,而是利用加热熔盐的方式存储一部分热量,保存在特制的保温储罐直到需要的时候再取出来。存储在熔盐中的热能可以维持发电数个小时,理论上甚至能达到数天。具备这种特殊能力的光热电站,可实现用新能源调节、支撑新能源,为电力系统提供更好的长周期调峰能力和转动惯量,是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传统能源的有效手段。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以新疆电网为例模拟计算光热发电调峰作用,结果发现,假定建设100万千瓦至500万千瓦不同规模的太阳能热发电机组,可减少弃风弃光电量10.2%至37.6%。
同时,光热发电产业链长,可消化提升特种玻璃、钢铁、水泥、熔融盐等传统产业,还可带动新材料、智能控制等新兴产业发展,光热发电规模化开发利用将成为我国新能源产业新的增长点。
为推动我国光热发电技术产业化发展,国家能源局2016年启动首批20个光热发电示范项目,装机规模总量达134.9万千瓦,开启了我国光热发电的商业化进程。通过首批示范项目,带动了相关企业自主创新,突破了多项核心技术,并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目前设备国产化率超过90%,为后续光热发电技术大规模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2022年底,我国并网发电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共9个,总容量55万千瓦。对比“每年新增开工规模达到300万千瓦左右”目标,光热发电规模有望迎来高速增长。
但在实际发展中,光热发电规模已被光伏发电远远甩开。目前制约我国光热发电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在于相关政策缺乏连续性,比如,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太阳能热发电标杆上网示范电价后,企业建设热情高涨;2020年初出台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新增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光热发电的良好发展势头受到明显影响。政策不明确导致当前我国光热发电缺乏市场发展空间,成本也无法通过规模化应用持续降低,处于起步阶段的光热发电产业举步维艰。同时,现行融资环境、土地政策、税收政策无法为光热发电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借着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东风,还需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和地区尽快研究出台财政、价格、土地等支持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配套政策,提前规划百万千瓦、千万千瓦级光热发电基地,率先打造光热产业集群。内蒙古、甘肃、青海、新疆等光热发电重点省份(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光热发电项目规划建设,根据研究成果及时调整相关规划或相关基地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光伏、光热规划布局,合理布局或预留光热场址,在本省新能源基地建设中同步推动光热发电项目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充分发挥光热发电在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中的作用,推动光热发电实现关键一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