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加快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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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指出,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一半以上,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大政策支持,用市场办法、改革举措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有利于调动各方投资积极性、稳定市场预期、增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
《意见》强调,落实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在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前提下设立“红绿灯”,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做好拟出台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防止出台影响民间投资积极性的政策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市场关切,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民间投资信心,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意见》要点归纳如下:
一是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支持民间投资参与102项重大工程等项目建设。根据“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国家重大战略等明确的重点建设任务,选择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
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科技创新项目建设。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战略任务。鼓励中央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加强对民营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引导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供应链建设。在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相关项目招投标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鼓励民营企业参与。
二是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实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三是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支持制造业民间投资转型升级。鼓励民间投资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发展。
四是鼓励民间投资以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通过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等方式吸引民间投资。鼓励民营企业盘活自身存量资产。
五是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持。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融资的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创新融资方式。
六是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深入落实降成本各项政策。引导民间投资科学合理决策。支持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范。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