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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消息,为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和流通秩序,切实保障公众使用现金的权益,提高全社会对维护人民币现金使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人民银行近期在“信用中国”网站对2022年第二季度因拒收现金受到行政处罚的主体进行了专项公示。
据了解,本次公示的行政处罚主体共20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时间范围主要为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底,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9万元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物业管理公司、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和保险公司等。其中,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州支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现金购买保险”,受到警告、罚款,具体处罚内容为:对单位给予警告,并处19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下一步,两部门将继续做好规范和便利人民币现金收付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公众合理、安全、顺畅使用现金的合法权益。广大市场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杜绝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
图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