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深交所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林业,000663.SZ)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经查,永安林业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违规担保;二、财务报告虚假记载。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董永平、时任总经理陈松柏、时任董事苏加旭、时任财务总监陈振宗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三、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吴景贤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