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给福岛县带来沉重打击,尽管事故已经过去11年,但目前仍有大批福岛民众无法回归家园。福岛民众追究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责任的维权行动一直在持续。当地时间7日,日本最高法院就三起集体诉讼作出判决,驳回东京电力公司的上诉,要求东电赔偿总计约11亿日元(约合6000万元人民币)。9日,其中一个福岛核事故避难者诉讼原告团在东京召开记者会。
福岛核事故发生后,2012年12月,一支由216名福岛县灾民组成的集体诉讼原告团,向法院起诉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指出日本政府明知可能发生海啸,却没有提前指示东电公司对福岛核电站采取安全措施,存在工作上的疏漏,因此有必要进行赔偿。经过长达约十年的诉讼过程,3月7日,日本最高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由福岛灾民组成的原告团胜诉。说起诉讼过程的艰辛和困难,原告团代表百感交集。
福岛核事故避难者诉讼原告团事务局长 金井直子:我们一边避难,一边诉讼,过程中还有人生病,有人去世。现在终于松了口气,当然这还不是结束,福岛还有核电站废炉,(储存核污染物的)中期储存设施等问题,我们还将继续面对核事故后续的各种问题。10年来我们在律师、各种团体的支援下总算取得一点成果,给福岛人民带来一点希望,现在的心情是松了口气。
直到现在还有超过2万的福岛灾民在福岛县之外,过着避难生活,他们还能不能回家,什么时候能回家?这些都是巨大的问号。他们之中还有不少人在进行着漫长的维权诉讼,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让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对核事故进行深刻反思,切实负起责任。这次日本最高法院作出的判决也让其他维权诉讼团体看到了希望。
东京法律事务所律师 笹山尚人:最高法院的判决证明东电公司负有重大责任,东电公司有义务给予最低限度赔偿,核电站从资本归属上讲是国家所有,应该以国家经济产业省为中心指导赔偿。国家和东电当然负有责任,我今后还将继续为灾民的维权而努力。
日本政府“排污入海”的决定令福岛民众忧心
最高法院判决原告团胜诉,对灾民们来说是一种慰藉,但距离真正的安居乐业还有漫漫长路。日本政府决定从2023年春天开始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这也让福岛民众感到忧心忡忡。
福岛核事故避难者诉讼原告团成员 国分富夫:绝对不能容忍排污入海,(东电所说的)处理水就是核污染水,里面依然含有放射性物质,医务人员认为这会对人体内部造成核辐射,一段时间以后会显现后果。另外核污染水会流向别的国家,我认为排污入海的决定不负责任。
东京法律事务所律师 笹山尚人:这次的灾难是前所未有的,放射性物质到底危害多大谁也不知道。从国际影响来说,核污染水会流向其他国家,对其他国家有多大影响也不知道。如果真的出现问题,将是关系到人权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反对排污入海。